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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章程

河南林业职业学院2026年普通考试招生章程

作者:招生就业处 来源:招生就业处 发布时间:2026-05-08 16:58:48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章程核定工作的通知》(教学办〔2026〕95号)文件有关精神,为进一步规范考试招生行为,维护良好的考试招生秩序,为广大考生提供准确的考试招生信息服务,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本章程是社会了解学校有关普通考试招生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是开展招生咨询和录取工作的主要依据。

第一章 学全称

学院全称:河南林业职业学院

英文全称:Henan Forestry Vocational College

第二章 学地址

办学地址:

中州校区:洛阳市瀍河回族区中州东路 2 号

三川校区:洛阳市洛常路 168 号

黄梅校区:洛阳市老城区黄梅路 19 号

建春门校区:洛阳市洛龙区卫国路 11 号

第三章 办学层次

专科

第四章 办学类型

公办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招生对象

已通过河南省2026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以下简称“普通高考”)报名的考生。

章 招生专业及收费标准

1、2026年学校有49个专业(方向)面向河南省进行考试招生,学制3年,2026年各专业学费标准:艺术类专业学费 6000元/年,理工类专业学费4200元/年,文史类专业3700元/年,园林技术(韩国岭南大学)12000元/年。食品生物技术(意大利马尔凯高等技术智慧学院)16000元/年。各专业具体的考试招生计划以河南省教育厅和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为准。

2、住宿费标准:住宿费8人间400元/年/生、6人间600元/年/生、8人间600元/年/生(有洗漱间)及6人间800元/年/生(有洗漱间、卫生间)。

第七章 录取规则

学校本着“公正、公开、公平”、德、智、体全面考核的原则进行录取。报考我校的考生,按照河南省教育考试院规定的投档规则择优进行投档;投档到我校的考生,分数优先,遵从志愿,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投档成绩相同时,则按语文、数学、英语成绩依次排序录取。报考我校普通类各专业考生均可享受进档考生志愿不足情况下,农林院校第一志愿降20分投档的优惠政策。艺术类(美术类)专业录取按照河南省在艺术专科批设定统一投档规则,同分的依次按照语文、数学、英语成绩依次排序录取。招生资格审核贯穿全过程,考生本人须对申请资料真实性负责,对提供虚假材料获取相应资格的,一经查实,将依据相关规定,取消其当年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

章 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

学生可通过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服务平台进行录取结果查询。学校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进行招生宣传、录取和举办预科班等,切勿通过非正规渠道查询了解考试信息,以防上当受骗。

章 报到和资格复查

1、新生报到时,须携带录取通知书、身份证。

2、新生入校后,按照省教育厅统一部署对新生资格进行复查。对在报名和考核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取消其入学资格。

3、新生报到入学后,除中外合作办学为单列专业不能转为其他专业外,其他专业不适应的,一学期后可按《河南林业职业学院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办理转专业手续。

4、学校外语教学为英语。

5、考生身体条件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十章 学历证书

学生在规定的学制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课程,完成相应学分,获得河南林业职业学院普通专科毕业证书,由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

第十章 体检要求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精神,患有下列疾病者,学校有关专业不予录取,具体如下:

1、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不能录取的专业:生物工程、野生动物与自然保护区管理、食品科学与工程、林产化工、农学、园艺、植物保护、茶学、林学、园林、环境工程、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各专业。

2、色觉异常 II 度(俗称色盲)不能录取的专业:除同轻度色觉异常列出专业外,还包括艺术设计专业。

3、不能准确识别红、黄、绿、蓝、紫各种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导线、按键、信号灯、几何图形者不能录取的专业:同轻度色觉异常、色觉异常II度两类列出专业。

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二章 助学金、奖学金及勤工助学情况

1、根据财教〔2024〕181号文件有关精神,各方面表现特别突出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10000元;家庭经济困难的品学兼优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获得国家助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按照一等4700元、二等3700元、三等2700元;退役士兵可以享受国家助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3700元。自主择业的退役士兵及在校入伍的退役复学学生可申请学费减免,减免标准按所学专业的收费标准执行,最高为20000元/年/生;学生在校或毕业后应征入伍,可申请学费补偿或助学贷款代偿,最高为20000元/年/生。

2、根据豫林院办〔2025〕81号文件有关精神,学校按25%比例设有学校奖学金,一等奖学金每学期1000元、二等奖学金每学期600元、三等奖学金每学期300元。

3、根据豫林院〔2024〕190号文件有关精神,获得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职赛项国赛二等奖的考生,报考我校与获奖项目相关的对口专业,可获得3000元新生奖学金;获得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职赛项国赛一等奖的考生,报考我校与获奖项目相关的对口专业,免除一学年的学费和住宿费,同时可获得5000 元新生奖学金。

4、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包含大一新生),如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可向当地资助中心申请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或向学校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可在开学报到期间,通过学校开设的“绿色通道”先办理入学手续。学校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可进一步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学习和生活问题。

第十章 咨询、监督联系方式

招生部门:招生就业处

咨询电话:0379—63963507

招生监督部门:纪委办公室

监督电话:0379-63965720

网址:https://www.hnfvc.edu.cn

信箱:hnlzyjcs#126.com(发送电子邮件时把#换成@)

地址:河南省洛阳市中州东路 2 号

邮编:471002

第十章 附则

1、本章程若有与国家相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2、本章程由河南林业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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