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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标志性成果培育项目(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申报的通知

作者:王鑫 来源:招生就业处 发布时间:2026-04-30 11:06:09 浏览次数: 【字体:

二级学院

根据《中共河南林业职业学院委员会 河南林业职业学院关于开展标志性成果培育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豫林院党〔2026〕24号)文件精神,为加强学校内涵建设,提升教育教学核心竞争力,根据学校安排部署,现就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培育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培育目标

通过组建专项培育团队、实行项目化管理、拨付专项培育资金,以1~2年为培育周期,系统培育国家级教学标志性成果,为学校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条件

参照“教育部关于举办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2025)的通知”相关要求,项目申报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不得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要结合学科专业,原则上要求为师生共创项目,需有较强的技术创新性,或理论创新性,或商业模式创新性,以及可操作性,文创类项目需具备一定的商业价值和市场前景。项目成员组构成上,学生成员原则上为在校生(根据具体赛事项目的要求会有所调整),鼓励跨学院、跨专业的知识结构联合组队。前期已参与我校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2026)重点培育项目遴选的只需上报项目名称与负责人,无需再次提交申报材料。(申报书详见附件1)

(二)培育周期

2年。

(三)培育数量

3个。

三、遴选程序

2026年5月7日前,根据附件的格式要求填写相关表格和完整的商业计划书(商业计划书无模版),以学院为单位加盖学院公章,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jiuye6188@qq.com,纸质版材料送至招生就业处。招生就业处将组织项目评审。

四、项目管理

根据学校文件要求,标志性成果培育项目实行项目团队负责人责任制,项目团队负责人及核心成员需全程参与项目培育,不得擅自更换,确需更换的,须经所属牵头部门同意后,向发展规划办公室报备。

完成全部培育目标,成果达到申报级别要求,验收结果为“合格”。未完成核心培育目标或成果与申报要求差距较大,学校将对牵头部门和项目团队负责人提出批评,并取消本项目团队所有成员当年评优、评先资格,验收结果为“不合格”。

招生就业处

2026年4月30日

附件1:标志性成果培育项目(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申报书.docx

附件2:标志性成果培育项目(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汇总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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