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就业处工作职责
1、编制、上报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对口升学、普通专科招生章程,上报各批次招生计划,印制招生简章,安排部署招生宣传,完成普通专科各批次招生录取,协助新生资格复查等工作。
2、核准上报毕业生生源信息,做好就业宣传,积极开拓就业市场,收集整理与发布毕业生就业求职信息,组织实施校园招聘会和双向选择活动。
3、做好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协议书的管理、发放、审核和资格审查工作,统计编制专科毕业生就业方案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4、开展毕业生质量跟踪调查和市场调研工作,总结分析毕业生就业和市场需求情况,协助第三方评估机构撰写毕业生就业质量报告。
5、做好专科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组织、管理、协调和实施;开展就业创业咨询、培训和指导工作;做好职业规划与就业创业教师队伍建设、课程开设工作,组织相关比赛。
6、完成上级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
终审:邓建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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