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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职责

部门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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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负责主办党委、行政各类文件和材料的起草与印制;指导校内各部门以党委、行政及党政办名义印发的公文处理业务;按程序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修改全校性的有关规章制度和工作方案等;

二、负责组织、协调、安排党委、行政各种会议和重要活动;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上级领导来校视察和来宾来访的接待工作;

三、积极开展调查研究,收集各种信息和动态,编印信息材料,及时报送信息,提出工作建议,为党委、行政决策提供参考;

四、督促、检查党委会、校长办公会决定及有关会议精神、领导批(指)示的贯彻落实,并将落实情况及时向党委汇报;

五、负责受理人民来信和接待群众来访;负责处理校内发生的政治类突发事件;

六、负责上级机关和校外相关单位文件及资料的接收、登记、收发、传阅、保管、清退、销毁与归档等;负责机要函件的收发和其它部门机要函件的接收、收转;负责党委、行政和党政办各类文件及资料的立卷归档;

七、负责党委、行政、党政办印章的管理与使用;

八、负责管理学校公务用车管理与使用;

九、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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