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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林业职业学院2024高职单独考试招生拟录取结果公示

作者:王鑫 来源:招生就业处 发布时间:2024-04-17 10:13:11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和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学〔2024〕58 号)文件精神,按照我校2024年高职单独考试招生章程有关规定,经学校单独考试招生委员会审核批准,划定各类型考生录取分数线。现将拟录取结果公示如下:

一、公示时间

4月17日—4月23日

二、录取规则

1.学校根据有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考生、无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考生各类别参加该类考试总人数占实际全部参加考试考生总人数比例,确定各类别、各专业录取计划,其中退伍士兵,免文化素质测试,计划单列。另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不占招生计划。

2.录取规则为“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即按照该类别、场次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定位次,然后按位次优先的原则,根据考生平行志愿的自然顺序从前到后进行检索,一经检索到计划未满额的专业,即录取至该专业。

3.对于总分相同的考生:分别以职业适应性(职业技能)测试成绩、语文成绩、数学成绩、外语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如以上成绩依然相同,有学业水平成绩的考生再按照政治、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4.园林技术(韩国岭南大学)中外合作专业单独录取,只录取志愿填报该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的考生,如所填报的志愿中无该中外合作办学专业,视为无志愿,不调剂录取到该中外合作办学专业,被录取到该专业的学生以后亦不准调到其他专业学习。

5.学校对考生的身体健康要求,按照教育部、卫健委《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执行。

三、分数线及录取结果查询

请长按识别下方二维码输入考生号和身份证号查询录取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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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场次录取分数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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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录取结果公示期间,因不满被录取的专业等原因而提出放弃录取的考生,提供完备材料后(要求考生带户口本、准考证、身份证,同监护人一起到学院单独招生考试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填报退档不予录取申请,分别签字,按手印,拍取相关照片后办理退档手续),直接从录取数据库中删除,录取计划和数据不再递补,空余计划转入统招批次,截止时间4月23日16:00。

五、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凡被高职单招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普通高考等其他类型的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参加普通高考等其他类型的普通高校招生考试。

六、新生入学后,按照河南省教育厅的统一部署对新生进行录取资格审查和入学资格复查。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反招生考试规定行为的考生,身体条件不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的考生,将取消其入学与录取资格。

七、公示期间,如对拟录取结果有疑义,请拨打学校招生就业处电话 :0379-63963507/63508389, 监督电话0379-63965720。

八、公示期结束,学校将拟录取结果上报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办理正式录取手续,最终以河南省教育考试院核定通过为准。高职单招录取考生的录取通知书将随普通高招录取批次考生一起发放(预计在8月下旬)。




终审:邓建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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