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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大学生就业之痛

来源:网络 发布时间:2004-06-18 16:45:29 浏览次数:1687 【字体:


 
“弱势群体”的就业之痛
 
   把“弱势群体”这样的字眼用在大学生身上,无论如何心存不安。然而所谓“弱势”也有一个相对和绝对之分,看看媒体中关于女大学生就业连篇累牍的报道:“女扮男装”、“学得好不如嫁得好”、“袒胸露背拍下写真集求职”,以及“不结婚恋爱、能喝酒出差”等等的求职哀语,这一话题显然已成为媒体关注的热点。这自然与这几年大学毕业生的整体就业形势严峻密不可分。“毕业即是失业”已经不再是危言耸听。而对于女大学生而言,危机还不仅止于此。伴随这种严峻的就业形势的,还有社会中存在着的或明或暗的性别歧视。
  1998年全国高校在校女大学生占总数的39.75%,2000年占41.07%,2001年则达到42.14%。今年全国应届毕业生212万人,较去年增加67万人,其中女生约为80万人。

  江苏省妇联的一个专题调研显示,80%的女大学生表示自己曾在求职过程中遭遇性别歧视,有34.3%的女生有过多次被拒经历。许多被调查者指出,很多用人单位在招聘中明确要求“只要男生”或“同等条件下男生优先”。

  黑龙江省教育厅学生处提供的2001年大学毕业生统计数据显示,2001年黑龙江省本科男女毕业生就业率分别为83.29%和80.08%,大专男女生就业率分别为53%和46.24%。

  除了就业率的差距,女大学生的就业质量也低于男生。有8.3%的女生认为实际签约情况与就业理想不相符的主要原因在于性别本身。女大学生的工资预期也因性别差异被降低,雇佣单位签约时拟付工资低于3000元的女生比例高达78.8%,高出男生11.3个百分点,拟付工资2000元以下的女生占女生总数的64.8%,超出男生14个百分点。在控制其他影响因素作用的前提下,签约单位对男生拟付的工资水平高出女生11%。

  客观的数据无可辩驳地印证着女大学生求职难的主观体验。与日益庞大的就业大军相比,岗位资源尤显稀缺。就业对于天之骄子们来说开始成为一种并不怎么快乐的体验,而身为“弱势群体”的女大学生则尤感就业之“痛”。
 
 
痛从何来?
 
   女大学生就业之痛固然与当前严峻的就业形势有关,然而如果要将其与男大学生作一比较,则不得不从整个社会对女性就业的观念和制度性规定谈起。研究第三世界法律的Christine M. Bulger说,在中国的计划经济时代,“妇女能顶半边天”是流行的口号,性别歧视问题并没有凸显出来;而经济改革之后,这个问题开始困扰着进入2000年的中国女性。女大学生就业之痛离不开这种对于性别差异过分强调甚至存在歧视的社会环境。
  (一) 观念之痛

  对于许多求职碰壁的女大学生来说,从用人单位口中听到“你要是个男生就好了”是她们最痛恨却也最无奈的事情。招聘台前“只限男性”或“男生优先”的字样令女大学生心寒,而武汉的毕业生江某在应聘时遇上的“必须拉一名优秀的男生‘入伙’方能被录用”的要求则更让人感到一种近乎滑稽与荒唐的愤慨。对于雇用女性,一位部门主管明确地表示:“我不主张雇用女的,她们呀,太麻烦了。她们要结婚、怀孕、生孩子,要承担无穷无尽的家务活。你根本就不能指望她们做什么工作。任何领导都不希望他手下有太多女性。”与此针锋相对,女大学生也使出了同样滑稽与荒唐的“女扮男装求职”的招数。然而,黑白终归是要分明的,与用人单位的振振有辞相比,“女扮男装”的招数显得何等苍白无力!

  用人单位对性别的关注和敏感固然有其客观原因,某些特殊的职业和岗位对性别存在特殊要求,而与男性相比,女性在生理上也确实存在劣势。然而过分的关注和敏感形成的歧视就不再是强调一些客观原因所能让人信服的,而是社会的观念使然。其一是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企业对于追求经济效益和效率的观念深入人心,既然女性在生理上确实存在不如男性的地方,加上对女大学生“竞争和发展意识弱于男生”、“综合素质和能力低于男生”等成见,为企业发展着想,只得尽量避免使用女生。一位企业老总无奈地提到他们曾经高薪招聘的一名当时看来非常优秀的女大学生。在两年之内,该女生结婚、生子占用了大量的工作时间,不仅没有对企业做出应有的贡献,反而破坏了企业整个的工作安排和流程。其次是长期以来社会对女性的角色期待。传统认为女性的主要责任在于家庭,“男主外,女主内”的思想已经成为整个社会的共识,进而造成家庭甚至女性自己对自己的束缚。女大学生尽管受教育程度高,却仍无法摆脱这种社会长期形成的价值观。与此相对应,社会对女性所应从事的职业也形成了一种刻板印象,认为女性只能从事某些类型的行业。许多企业在招聘时以岗位不适合女性为由拒绝女大学生一定程度上正是这种刻板印象的反映。

  (二)制度之痛

  对于保障女性就业,我国的《宪法》、《劳动法》和《妇女权益保障法》都有相关规定。《劳动法》第三条规定妇女作为劳动者的一部分享受平等的就业机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妇女权益保障法》规定,国家保障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劳动权利。各单位在录用职工时,除不适合妇女的工种或者岗位外,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妇女或者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实行男女同工同酬。

  然而在实际求职的过程中,面对用人单位或明或暗的性别歧视,这些法律法规却无法成为处于弱势地位的女大学生保障自身权益的武器。江苏省妇联针对本省《妇女权益保障法》实施十周年情况进行的专题调研显示,虽然59.3%的人对近5年来所在系统该法执行情况表示满意,但女大学生在就业中仍存在性别歧视(55.5%)。究其原因,无非在于这些规定条文的原则性太强,在法律实践中的可操作性较低,对用人单位的性别歧视无法起到应有的约束作用。事实上,当前要仅凭法律武器来保护女性就业机会平等实际上难度是很大的。

  (三)自身之痛

  如果说社会传统观念和法律缺陷形成了女大学生顺利就业客观上的藩篱,那么来自女大学生自身的就业观念和就业期望值则作为一种内因,从根本上造就了她们的就业之痛。

  笔者曾经看到一篇题为《20次面试全部失败--女毕业生痛定思痛找原因》的文章,印象非常深刻。北京某名校行政管理专业的一女大学生,自身的条件可以说非常优秀,连年获校级一等奖学金,当了3年班长,被评为学校优秀干部,本应是用人单位争抢的人才。然而,经历了20次面试的她,不是因为过于看重户口而主动放弃机会,就是由于薪酬太低或签约时间太长而犹豫不决,好不容易有一个符合自身期望值的机会时,却由于实力稍欠而被淘汰出局。身心疲惫的她一提找工作就想吐,决定不再去面试而安心准备考研。而在静静的夜里陷入沉思时,她不禁对自己的遭遇进行了反思:做学生16年,学习上一帆风顺的自己为何会在找工作时屡试不中?反思的结果,是自己对工作的过分挑剔造成了眼前的窘状。

  事实上,有些女大学生与男生相比更加不愿意下调对工作的期望,她们对将来的设想往往带着一种“浪漫”和不切实际。一些用人单位表示他们之所以更愿意录用男生,是因为他们觉得相比之下男生更为务实,比如一些本科男生也愿意当技术蓝领。一位女大学生这样描述心目中对工作的要求:“当然要有点名声的,发展前途要好,进去后还能培训,还应该有发展机会。当然,这种单位并不好进,但要是让我干中专生就能干的技术活,肯定不愿意。”

  除了这种过于理想化的求职心态,不少女大学生在求职中还难脱“娇骄”之气。一些女大学生在求职过程中羞羞答答,过分自卑,自己首先就认为比不过男生;有的则求职时“保镖”相伴,做决定时犹豫不决。这种不自信更导致了用人单位对她们的不信任,从而把原本可以拥有的工作机会拱手相让给了男生。究其根源,恐怕是她们自身对社会固有观念的接受和自我规定。调查表明,在女性所有的心理压力中,“不能适应越来越激烈的社会竞争”是大多数女性最担忧的事。尽管受过高等教育,许多女大学生在潜意识中认同“女性不如男性”的观点,对于工作,也就缺少男生的那份豪情壮志和事业心。
 
 
痛之无奈
 
   既然就业是接受教育的最终归宿。为了生存,为了保持已经获得的社会地位,女大学生以她们自己的方式对这种痛做出了回应。人才市场中出现的女大学生求职整容、拍写真等现象是她们试图突破这种环境桎梏而主动“出击”,而不忙求职忙相亲、“干得好”不如“嫁得好”的讨论则是她们对于这种恶劣环境的消极退避。无论是前者,还是后者,这些努力都是一种无可奈何的回应,都未突破整个社会给她们设置的藩篱。
  (一)求职写真——“出击”还是“迎合”?

  武汉某高校的应届女毕业生在求职简历上附自己的写真集,其中不乏低胸等一些性感妩媚的照片,并且在材料中自称校花,具有较强的社交沟通能力,能喝酒等。无论是出于无奈还是其他,女大学生这一做法显然有悖于社会对大学生的传统印象和期望,引起了公众与媒体的讨论。不少女大学生对这种“勇敢”的行为持赞同态度,认为美丽就如同博士头衔一样,能够成为女大学生求职中的工具。这一行为可以看作是女大学生对于就业性别歧视的变相反抗,既然社会强调职场中的性别差异,就干脆充分利用这种性别差异去迎合社会需求。然而这毕竟没有突破相反更加深了社会对女性的固有成见,因此无法从根本上解决女大学生就业难问题。正如教育工作者认为的,即使这些女大学生利用美丽而非实力进入了企业,她们将如何面对今后的发展?

  (二)“干得好”不如“嫁得好”——消极退避

  在网上与求职写真同样热火的,是关于“干得好”不如“嫁得好”的讨论。笔者浏览了新浪网上相关话题的讨论内容,发现赞成这一观点的女性占多数。而大四女生不忙求职忙相亲无疑是对这种观念的实践。与前者相比,“干得好”不如“嫁得好”可以说是女大学生对严峻的就业形势做出的一种消极退避。“何必那么苦苦地奋斗呢?找个爱自己而且有一定经济实力的人嫁了,不也不错吗?”如今这已不再成为女大学生们不能明说的想法。既然社会不能为女大学生的就业提供机会,干脆就从社会退回到家庭。天津市有关部门的一份调查更为此提供了有力的数据:以追求事业成功为人生理想的女大学生只占极少数,大多数女生对美满的婚姻家庭生活抱有极大期望。
 
 
痛定思痛
 
  事实上,女大学生就业之痛并非现在才有,早在1987年就曾出现过“朱红现象”。当时的报纸这样写到:“她叫朱红。今年7月13日,中国人民警官大学公布分配方案,她作为3名男生的‘搭配品’被硬分到国务院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下属的报刊。3名男生几经周折,终于分了下去;朱红因女性而被退回。”朱红当时被拒绝的理由是:女人要结婚、生孩子,麻烦。这个理由是如此之经典,以至于时隔十几年,它仍然是众多企业拒绝女大学生的第一理由。长期以来潜移默化地影响和支配着人们头脑的性别观念,造就了社会尤其是职场针对女性的普遍歧视。作为其中一部分并且受过良好的高等教育的女大学生就业之痛自然也离不开这片深厚的“土壤”。因此对于女性在整个社会中的地位问题,确实应该从更深更广的视野去思考。

  针对这种就业性别歧视现象,许多专家学者从不同的角度和层面提出了解决之道。比如从政府角度,建立平等就业的制度机制,提倡不同于刚性就业机制的“弹性就业”政策;从法制角度,加大对就业歧视的监管力度,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建设,加强其在实际操作层面的可行性;从教育角度,提出因“女”施教,实行差别教育,方便所有学生设计自己的知识结构与能力结构,同时加强引导女大学生独立、自强的性别观。

  而对女大学生来说,社会为其提供一个怎样的外部环境固然重要,如何积极主动地从自身出发去解决问题却是重中之重。市场经济是“本事经济”,是有能力把自己本事表现出来的经济。痛定思痛,解决就业难最有效的途径无非就是提升自己的实力和在求职中的竞争力,同时正确认识自己在社会中的地位,降低不合理的期望值,树立起健康的择业观念。既然无力改变,就要学会正视,用建设性的眼光看待这一问题。

  一个社会的男女平等程度在某种意义正是一个社会文明程度的反映,女大学生作为女性群体中的精英尚且遇到这种就业之痛,这个问题的解决确实不是哪个部门采取什么措施就可以解决的,我们期待整个社会的共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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