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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林业职业学院 2021-2022学年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作者:院办 来源:学院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2-11-21 浏览次数: 【字体:

按照《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29号)和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教办函〔2022〕697号)要求,结合学院工作实际和2021-2022学年信息公开执行情况,形成学院本学年度工作报告。本报告中所有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9月1日至2022年8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河南林业职业学院联系(地址:洛阳市中州东路2号河南林业职业学院院长办公室,邮编:471002,电话:0379-63952815,邮箱:hnlzybgs@163.com)。

一、基本情况

2021-2022学年,学院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令第29号),完善了学院及部门两级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更新了河南林业职业学院信息公开专题网站,在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建设、内容拓展和形式创新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

信息公开工作是加强高校党务、校务公开,促进高校科学民主管理、依法治校的必然要求。学院高度重视《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通过校长办公会、教职工代表座谈会、部门工作布置会、教研和班团活动等形式,进一步积极学习传达关于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继续深入开展信息工作。学院成立了以院长为组长的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落实信息公开专项经费0.6万元,由院长办公室全面负责学院的信息公开工作,各职能部门具体负责本部门应公开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发布工作;纪检监察审计处负责监督检查实施情况,受理校务内外各种举报;工会、学生工作部负责了解实施情况,收集反馈意见和建议。形成了学院统一领导、学院办公室牵头协调、各部门各负其责、师生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保证了信息公开工作的有效开展。

二、主动公开情况

2021-2022学年度,学院通过信息公开网站、学院门户网站、电子屏幕、会议纪要、信息简报、微博、微信等多种方式公开信息。主要内容涵盖基本信息,招生考试信息,财务、资产及收费信息,人事师资信息,教学质量信息,学生管理服务信息,学风建设信息,学科信息及其他信息。河南林业职业学院官方网站主页发布通知公告246篇,新闻稿件1423篇,信息公开平台点击量36451次,新闻网站点击量1767396次。

围绕重大决策部署和公众关切的问题,学院依法依规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公开的制度化、标准化、信息化水平明显提升,公众对学院政务公开工作的满意度明显提升。根据《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除了研究生招生考试信息、受捐赠财产的使用和管理情况、校办企业资产、校级领导干部因公出国(境)情况、本科课程开设情况、学位和学科信息、对外交流与合作信息等17项我院不涉及的办学内容信息之外,学院基本信息、招生考试信息、财务收费信息、人事师资信息、教学质量信息、学生管理服务信息、学风建设信息等其他33项信息均通过学院门户网站、学院微信客户端等自媒体,学院办公网系统、教务系统等学院内部网站,学院公告栏、宣传手册等以及全国高职高专网、教育厅网站等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网址链接详见河南林业职业学院信息公开事项清单(附件)。

三、依申请公开与不予公开情况

本学年度,我院未收到有效信息公开申请,未发生依申请公开的收费或费用减免情况。

四、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

针对学院干部任免、职称评审、重大工程招标建设等教职工普遍关心的事项,我院严格执行信息公开程序,及时通过学院网站、情况通报会等形式发布相关信息,接受社会评估和监督,让广大教职工了解相关政策和工作进展情况,全体师生对此类信息公开情况表示满意,社会公众广泛认可。

五、因信息公开工作受到举报、复议、诉讼的情况

无。

六、存在问题与下一步工作

本年度,学院在推进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做出了不少努力,更新了发布平台,启用了EDU域名,增加了“便民咨询”栏目,提升了安全防护标准,但仍存在薄弱环节,如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和精细化程度与广大师生和社会各界的要求相比还有差距,与各类移动平台等新兴媒体的结合还不够紧密,信息公开的工作运行机制需进一步细化,信息公开的内容、形式等需进一步拓展丰富等问题。下一步,学院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办法》和《清单》,加强理论培训和业务指导,进一步增强信息公开工作意识,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优化信息公开工作平台,提升学院门户网站服务功能,积极稳妥做好信息公开工作,保障师生员工、社会公众能及时、有效、快捷地获取学院各类信息。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河南林业职业学院

2022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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