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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的国家资助政策体系出台

作者:佚名 来源:教育部 发布时间:2008-03-12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日前公布的《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新的资助政策体系将惠及约1800所高校的400万大学生和1.5万所中等职业学校的1600万学生。

确立多种方式并举的资助体系

根据这一意见,中央继续设立国家奖学金,每年奖励5万名特别优秀的在校学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8000元。中央与地方共同设立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资助普通本科高校和高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面平均约占全国的3%。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5000元。

中央与地方还共同设立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普通本科高校、高职校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中等职业学校所有全日制在校农村学生及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在普通本科高校和高职学校,国家助学金资助面平均约占在校生总数的20%。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具体标准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在每生每年1000元至3000元范围内确定。所有的中职学校的全日制在校农村学生和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都将获得国家助学金的资助,其中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500元,国家资助两年,第三年实行学生工学结合、顶岗实习。

财政部副部长张少春说,新的资助政策体系建立后,我国高等教育将形成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和勤工助学等多种方式并举的资助政策体系。其中,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住宿费问题,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以国家励志奖学金等为辅;解决生活费问题,以国家助学金为主,以勤工助学等为辅。中等职业教育将形成以国家助学金为主,以学生工学结合、顶岗实习,学校减免学费等为辅的资助政策体系。

公办、民办学校一视同仁

张少春还强调,无论公办还是民办学校都可享受新的资助政策体系,民办学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条件和衡量标准将根据今后出台的具体办法决定。

张少春说,为使民办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获得同样资助,还需要做大量基础性的工作,需要把国家政策在省一级的政府和有关部门得到完善和细化。首先,要对申请享受新的资助政策的学生所在的民办学校进行审核,该校应是国家批准的学校,应符合新的资助政策体系中的政策要点。

新的资助政策体系要求,学校要从事业收入中足额提取一定比例用于助学。张少春表示目前有些民办学校还没有做到这一点,今后对这一点的考核要与国家奖助学金一样纳入新的资助政策体系。

张少春透露,教育部正在研究一套计算的方法,民办学校的学生享受多少资助今后要与民办学校的收费水平和学生入学的分数挂钩。如果民办学校的收费比公办学校高出很多,所得到的国家助学贷款就会少。

新政策体系指向教育结构调整

张少春说,新的资助政策体系是要实现进一步优化教育结构,维护教育公平,促进教育持续健康发展的总体目标。在国家奖助学金的安排上,不搞平均分配,要考虑不同类别学校和不同专业的特点,适当向国家最需要的农林水地矿油核等专业倾斜,引导学生学习国家最需要的专业,促进高校进一步优化学科专业结构。

对此,教育部部长助理杨周复强调,这些专业是最艰苦、最基层也是国家最需要的专业,在国家资助政策体系中肯定会享有比一般专业更多的优惠政策。根据意见规定,对普通本科高校和高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本专科生,在校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毕业后自愿到艰苦地区基层单位从事第一线工作且服务达到一定年限的,国家实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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