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目前的位置: 首页 >信息公开>二级部门信息公开>纪检监察室>详细内容

关于加强监督执纪问责 确保廉洁过中秋国庆的通知

作者:纪检监察室 来源:纪检监察室 发布时间:2017-09-29 浏览次数: 【字体:

各党支部、各部门:

国庆、中秋将至,党的十九大即将召开,根据省纪委《关于强化正风肃纪确保中秋、国庆廉洁过节的通知》精神和林业厅、洛阳市廉洁过双节的有关要求,为切实加强“双节”期间风清气正,确保廉洁过节,现通知如下:

各党支部和各部门要从严从实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六个严禁”:严禁用公款购买月饼等节礼;严禁以汇报工作、过节慰问等名义向上级机关和相关单位赠送月饼等节礼;严禁向领导干部个人赠送月饼等节礼;严禁违规用公款购买、消费高档酒水;严禁滥发津贴、补贴和奖金等;严禁用公款为回乡探亲、参观旅游的党员干部安排餐饮住宿等活动。

各级领导干部要自觉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带头抵制不良风气,严格遵守“八个严禁”:严禁违规收受月饼等节礼;严禁公款吃喝、公款旅游;严禁参与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等活动;严禁出入私人会所、隐蔽场所违规吃喝;严禁在培训机构搞奢靡享乐;严禁参与各种形式的赌博活动;严禁违规使用公车或变相借用、租用车辆;严禁将相关费用转嫁给下属机构。

各党支部要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通过多种方式,深入开展反腐倡廉教育,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管理和监督,防止违规违纪问题发生。对节日期间抓党风廉政建设不力,发生违规违纪问题,造成不良影响的,将严肃追究有关党组织及其负责人的责任。

学校纪委对顶风违纪、隐形变异问题,将点名道姓通报曝光,以“零容忍”态度严肃查处顶风违纪行为,确保监督执纪问责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举报监督电话:63965720

举报监督邮箱:hnlzyjcs@126.com

 

纪检监察室

2017年9月28日

分享到:
【打印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