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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五一”“端午”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通知

来源:纪检监察室 发布时间:2017-04-28 浏览次数: 【字体:

各支部,各系部(中心、馆):

为持续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正“四风”,扎实推进节日期间反腐倡廉工作,根据中共河南省纪委《关于加强监督执纪问责,确保“五一”“端午”期间风清气正的通知》要求,现就加强五一、端午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通知如下:

一、严格遵守廉洁自律规定

抓好节日期间廉洁自律工作是落实狠抓节点、纠正“四风”的重要举措,全校党员干部要坚持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清醒认识“执纪必严、越往后越严”的要求,自觉强化自身约束,坚决抵制“四风”问题,切实杜绝“节日腐败”。党员干部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要求和省委省政府若干意见,带头崇廉拒腐,远离纪律红线,树立良好校风,抵制不良风气,严格落实以下要求:

1、严禁违规购买、赠送和收受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卡)、电子红包等节礼;

2、严禁公款吃喝和超标准、超范围公务接待。严禁用公款接待、走亲访友、旅游等非公务活动;

3、严禁违规滥发津贴补贴等;

4、严禁组织、参与用公款支付的宴请、旅游、娱乐、健身等活动;

5、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违规借用有利益关系的对象或单位的车辆。全校公务用车除值班车辆外,节日期间要定点封存;

6、严禁出入隐秘场所、组织隐秘聚会、违规组织、参加自发成立的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

7、严禁违规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

8、严禁公款报销或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以及向管理服务对象摊派费用;

9、严禁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封建迷信活动及其他违法违纪活动。

二、切实落实主体责任

五一、端午期间,各支部要切实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持之以恒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积极倡导文明、节俭、廉洁的节日风气。把纪律规矩明确到位、把责任压力传导到位,有效防止违纪违规问题发生。

三、加强监督检查

五一、端午期间,中纪委、省纪委将推出《五一端午期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监督举报曝光专区》,每周集中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进行点名通报曝光。学校纪委将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加强监督检查,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人员,依纪依规严查快处。对因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致使节日期间管辖范围内“四风”问题频发、多发的,依照《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从严追责问责。

监督举报电话:0379—63965720      150******6622

邮箱:hnlzyjcs@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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