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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七届二次教代会提案工作的通知

作者:工会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6-11-30 浏览次数: 【字体:

各部门、各位代表:

河南林业职业学院第七届二次教职工代表大会将于2016年12月24日召开,为做好会议准备工作,按照《河南林业职业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办法》的规定,现将七届二次教代会提案征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案的范围

1.有关学院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及上级有关重要工作部署方面的建议和方案;

2.有关落实学院发展规划,推动学院建设发展,加快实现学院发展目标方面的建议和方案;

3.关于学院在师资队伍建设、学科专业建设、校园建设、教学科研、招生就业、学生管理、制度建设和校园文化建设等方面的建议和方案;

4.关于教职工普遍关注的绩效工资改革、后勤服务、职工福利等方面的建议和方案。

二、具体要求:

1.提案要在广泛征集教职工意见、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问题要真实可信,提出的建议和方案对学院建设发展或大多数教职工的工作、生活能够产生积极作用。

2.提案的提出应当结合学院发展目标和当前任务,站在学院改革发展全局的立场和角度观察分析问题,提出的建议和方案符合学院的整体利益,在学院职权和财力、物力范围之内切实可行,具有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3.提案撰写要符合要求,必须包括以下三部分:

(1)提案案名,即要求解决的问题题目;

(2)提案理由,即说明提出本案的原因、依据和情况分析;

(3)建议或措施,即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或措施,最好有可行性调查。

4.提案提出要符合程序

(1)提案必须由教代会正式代表,或是由教代会代表组提出。

(2)必须有二名以上正式代表作为提案附议人,提案人与附议人均需签名。

(3)提案一事一议一案,不同内容列为不同提案。

(4)不属于学院职权范围内的问题、基层部门有权解决的问题、属于个人的具体问题、以及同国家宪法和现行法律法规有抵触的问题、党团事务和人民团体、民主党派内部的问题不能作为教代会提案提出。

三、其他事项

1.七届二次教代会提案即日起开始征集,截至时间为2016年12月22日,逾期提交的提案列入下次大会处理。

2.提案表见附件,可自行下载填写,文字版一式二份,A4纸,正反双面打印,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院工会(邮箱:hnfvclu@163.com或校内办公邮箱)。

3.提案是教代会代表履行职责、行使民主权利的重要形式,是促进学院内部管理和学院决策民主化、科学化的重要渠道。各部门和各位代表要发扬主人翁精神,认真履行代表职责,深入群众,广泛征求和收集教职工的意见建议,做好本次教代会提案的征集、提交工作。

4、为提高提案质量,调动大家撰写提案的积极性,本次教代会开展优秀提案评选活动。凡被立案的提案,给提案人及附议人发放纪念品;对评选出的优秀提案,给提案人及附议人发适当奖品。

 

附件:河南林业职业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提案表

 

 

 

第七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工作委员会

二0一六年十一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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