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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15年中国梦校园美摄影作品大赛的通知

作者:工会 来源:工会 发布时间:2015-05-04 浏览次数: 【字体:

为进一步推动学院的文化氛围,集中展现教职工奋发有为、与时俱进的精神面貌和多才多艺的青春风采,抒发广大教职工的爱国爱校情怀,促进和谐校园文化建设。在校园文化节期间,以“中国梦·校园美”为主题,举办2015年师生摄影作品大赛。具体方案如下:    

一、参赛对象  

全院师生  

二、具体要求    

(一)作品内容    

本次摄影大赛主题是“中国梦·校园美”,可专题拍摄,反映我院取得的辉煌成绩、教学成果、文化活动、后勤保障等,充分展现我院朝气蓬勃的精神风貌;也可是艺术拍摄,反映我院的校园风光、校园风情、学习氛围、食宿环境、人像、体育、花卉、静物等的摄影。作品题材、形式、风格不限。    

(二)作品要求  

1、摄影要客观真实,思想积极向上,健康,格调高雅,突出思想性、艺术性、时代性。作品须为作者本人原创,严禁转载、抄袭、套改,不接受经电脑特技合成制作的照片。  

2、摄影作品的每位参赛者每个主题可选送作品1-4件,彩色、黑白均可,只需上缴图片电子源文件(文件名统一按“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形式命名),另外,把作品名称、拍摄地点和作品说明用word文档写清楚,与图片文件一起上交。  

(三)投稿时间:   

摄影作品交稿期限为: 55  520 。    

(四)投稿方式:    

教职工参赛作品交工会(email: hnfvclu@163.com)。    

学生参赛作品交团委 张媛 老师处(email:43121321@qq.com)。    

三、作品展示和评选    

每位作者选送作品数量不限。学院将采取摄影专家评选和大众评选(网投)相结合的方式确定奖次。评选结束后,举行优秀作品展,获奖作品将在校园网、宣传栏等校内媒体上登载或展出。  

学院有权使用参赛作品(包括用于展览、出版物、媒体网络宣传等),不另付稿酬。所有参赛作品如涉及著作权、版权、肖像权或名誉权纠纷,均由作者本人负责。一经参赛将视作同意本条款。  

四、奖励  

参赛的摄影作品评出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秀奖10名,颁发证书和奖金。奖金设置:一等奖300元,二等奖200元,三等奖100元,优秀奖50元,其他参与者均发纪念品。  

五、其它要求  

(一)学院各系(部)处(室)要高度重视,把本次大赛作为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来抓,可结合党政工团的活动开展,认真做好组织和宣传发动工作。  

(二)作品限以校园风景、人物、工作、学习、活动为内容,贴近作品展主题,内容健康向上,展现我院风采。  

(三)展览的所有作品在活动后,存放于八楼职工书画作品展览厅长期保存。欢迎广大摄影爱好者踊跃参加。  

     

 院工会      

 二〇一五年五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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