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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河南林业职业学院创新创业成果奖励办法》的通知

作者:院办公室 来源:院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9-01-11 浏览次数: 【字体:

各系部、各处室(馆、中心):

为了积极响应国家关于促进创新创业工作相关文件精神,为激励学院创新创业工作顺利开展,现将《河南林业职业学院创新创业成果奖励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河南林业职业学院创新创业成果奖励办法

附件2:河南林业职业学院创新创业大赛申请表

 

 

2019年1月11日    

附件1:

河南林业职业学院创新创业成果奖励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了充分调动学院教职工从事创新创业教育教学研究的积极性,鼓励教职工勇于创新、多出成果、出好成果,促进学院创新创业教育教学工作科学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创新创业所有参评项目必须是由院系推荐、招生就业处审批、学院领导签发同意的项目和类别。

第三条 招生就业处负责涉及创新创业工作相关比赛以及获奖情况统计及审核工作。

第二章 奖励原则

第四条本奖励办法遵照实事求是、公正合理的原则,重在激励学院教职工的创新精神和创业意识,积极指导学生进行创新创业活动、参加相关比赛等,营造学院良好的“双创”氛围。对有弄虚作假或有侵权行为的,经学院招生就业处认定,院长办公会审查批准,取消其相应奖励。

第五条 所有项目奖励,均以本办法的最高奖励标准执行,不重复奖励,资励归整个团队或项目负责人(或第一负责人)。

第六条 所有奖励项目,包括师研生随、师导生创、师生共创、教师独创、学生独创(在校)、校企合作所有项目和类别,必须是我院作为第一完成单位且我院职工(或由我院职工作为指导教师指导的我院学生)作为第一完成人。

第三章 奖励的内容及标准

第七条奖励内容

国家、省、市、学院(含行业指导委员会)举办的创新创业大赛、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大赛(不包括行业协会、学会,企业举办的赛项)。

第八条奖励标准

1.国家级比赛(“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创青春”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等,或以上未列出的由国家教育部/科学技术部主办的全国范围内参赛的创新创业比赛)

(1)一等奖 奖励20000元

(2)二等奖 奖励10000元

(3)三等奖 奖励5000元

(4)优秀奖 奖励3000元

2.省部级比赛(由除国家教育部外其余各部委、省政府主办的创新创业比赛)

(1)一等奖 奖励8000元

(2)二等奖 奖励5000元

(3)三等奖 奖励3000元

(4)优秀奖 奖励2000元

3.市厅级比赛(含教育厅、自然资源厅、地市级主办的创新创业比赛)

(1)一等奖 奖励3000元

(2)二等奖 奖励2000元

(3)三等奖 奖励1000元

(4)优秀奖 奖励800元

4.学院比赛

(1)一等奖 奖励1000元

(2)二等奖 奖励800元

(3)三等奖 奖励500元

(4)优秀奖 奖励200元

第四章 附 则

第九条本办法自2019年1月6日实施,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第十条 河南林业职业学院创新创业大赛申请表见附表。

附件2:

河南林业职业学院创新创业大赛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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