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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评选2016-2017学年度优秀共产党员的通知

作者:党委办公室 来源:党委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7-06-19 浏览次数: 【字体:

为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96周年,按照学院党委“两学一做”常规化制度化要求,结合学院党员教育实际,经研究决定,“七一”前夕,在全院师生党员中评选表彰一批优秀共产党员,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目的要求

在党内开展评先树优,目的在于总结经验,树立典型,激励先进,推动工作,把创先争优活动不断引向深入,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见成效。各党支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切实把2016-2017学年度在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学科专业建设、服务社会和学风建设、志愿服务、学生教育管理服务等方面先锋作用突出的师生党员推选出来。努力使评选推荐过程,成为广大党员学先进、比贡献、见行动的过程,成为各党支部和广大党员总结工作、交流经验、促进建设的过程,切实增强评选推荐工作的影响力和带动作用。

二、名额分配

根据基层党支部实际,优秀党员推荐名额根据2017年5月统计的党支部正式党员数确定,按照10%比例进行分配优秀名额。

三、条件程序

优秀共产党员的评选推荐,基本条件和推荐程序是:

推荐人选必须是中共正式党员,学院班子成员、2017年5月以后新转正的正式党员,不在推荐之列;推荐优秀党员教师人选需在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工作中成绩突出,模范作用明显;推荐优秀党员学生人选,需在学风建设、班级管理、志愿服务、团结自律、基础文明等方面,较好地起到先锋模范作用。

推荐表彰活动的基本程序是,以支部为单位召开组织生活会,在学习有关材料、充分酝酿的基础上,结合党员思想、工作、学习等综合表现,按照本支部分配名额提出推荐人选,报学院党委办公室;党委办公室汇总后进行网上公示,广泛征求学院师生意见建议;学院党委审核批准并发文公布,召开表彰大会进行集中表彰奖励。

四、时间安排

6月22日前,各党支部完成初步人选的评选推荐工作。党委办公室汇总进行网上公示。

6月28日前,学院党委讨论确定优秀党员名单,发文公布、大会表彰。

 

党委办公室

2017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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