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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林业学校教职工年度考核办法

作者:张新权 来源:人事处 发布时间:2009-12-30 浏览次数: 【字体:

为加强对教职工的管理,为职工奖惩、职务晋升、年终评先、工作量和超工作量津贴发放等工作提供依据,经研究,特对我院(校)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考核的范围和对象

凡年底在册的教职工(除学院(校)领导和见习期未满人员及上半年退休人员)均应参加年度考核。考核的时间范围为该年2月至次年元月,即被考核人的个人述职、工作量的统计、教(科)研成绩、出勤等均以此时间为准。

二、考核的内容、标准

考核的内容包括德、勤、能、绩四个方面。以被考核人在日常工作生活的政治表现、遵纪守法、为人师表等表现,作为德的考核内容;以被考核人在实施每项工作中表现的聪明才智、业务学术水平和管理能力等情况作为考能的主要内容;以被考核人在履行岗位职责中的工作态度、敬业精神和日常出勤等表现,作为考勤的主要内容;绩是工作实绩,是检验被考核人对学院(校)工作贡献大小的重要尺度,也是被考核人员工作态度、业务能力、知识水平、政治素质的综合反映,故年度考核要重点考核各类人员履行本岗位职责的实绩,以被考核人在完成每项工作中的成绩和效果作为考绩的主要内容。根据对中层干部、教师专业技术人员、其它系列专业技术人员和行政工勤人员的工作要求不同,考核内容的侧重点有所区别。(各类人员的考核标准附后)

三、考核的办法和程序

年度考核采取定性与定量、平时与定期、领导与群众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教师考核的程序为:个人述职、系部考核小组打分、学院(校)领导审定。考核结果予以公示,接受大家监督。每位教师考核综合分值=教学效果×40%+工作量×30%+德×5%+出勤×10%+教科研×5%+领导打分×10%+附加分。教学效果由学生评价分、教学质量督导团评价分、系部教研室评价分、教务部门日常教学环节检查评价分四部分组成,按一定比例计入考核分值。教学效果=学生打分×60%+教学质量督导团评价分×10%+系部教研室评价分×15%+教务部门日常教学环节检查评价分×15%。德、勤、工作量、教科研分值由各主管部门负责人根据被考核人的具体情况对照年度考核标准打出。

其它系列专业技术人员和行政工勤人员考核的程序为:个人述职、处室群众评议、科(室)负责人评议打分、服务对象评议、学院(校)领导考核打分并审定等,各层次对此类人员的考核内容中的出勤一项免打,学院(校)责成有关部门定量考核,其计分方法由三部分组成:处室打分(占60%)、服务对象划定考核等级分值(占30%)和学院(校)领导打分(占10%)。对中层干部的考核,由每个中层干部写出任期述职报告,学院(校)在一定范围内进行民主测评,最后,根据每个中层干部平时工作表现、完成本年度处(室)目标管理和民主测评等情况,学院(校)综合评价,确定其年度和任期考核等级。

停薪留职人员和下半年退休人员由本人写出述职报告报学院(校),学院(校)统一确定其考核档次。

另外,根据省厅要求,学院(校)将加强对职工平时考核工作的力度,职工必须认真填写《平时考核登记手册》,各处室在做好平时考核的基础上认真进行年度考核的各项工作。

四、考核结果及其使用

年度考核结果分优秀、称职(合格)、基本称职(基本合格)、不称职(不合格)四个档次。按有关文件要求,优秀人员掌握在上级有关部门核定的比例范围内。学校再按一定比例分配到各系、部,(由各系部按人员比例推荐,先进系部适当提高推荐比例)剩余名额由学院(校)平衡使用和对有特殊贡献人员的奖励。兼职教师回所在系部考核,兼职中层干部参加所在系部考核,在学院(校)中层干部层次进行评先。各考核等次的确定方法如下:

(一)年度考核综合评价为优秀者,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工作量专职教师不得低于360学时,兼职教师不得低于180学时;其它系列专业技术人员、行政工勤人员年工作量饱满。教师全年没有课程的,不在教师系列评先。

2.教学效果(或工作效果)分值位次在本系部所有被考核教师前50%以内,师生反映好。

3.病事假天数不超过7天,并无旷课、旷工现象。

4、没有一次重大教学事故和两次以上一般教学事故。

5.考核综合评价分值高。

(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

1.年度考核综合评价分在70分以下者或在民主测评中基本称职(基本合格)和不称职(不合格)票得票率合计在50%以上,其中不称职(不合格)票率在30%以下。

2.出现一次严重教学事故(或工作事故),产生不良影响;

3.病事假累计超过3个月者;

(三)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不称职(不合格):

1.年度考核综合评价分在60分以下者或在民主测评中,基本称职(基本合格)和不称职(不合格)票得票率合计在50%以上,其中不称职(不合格)得票率在30%以上。

2.严重违纪违法行为,给学院(校)造成严重经济损失者。

为充分调动教职工工作的积极性,充分肯定教职工在学院(校)建设和发展中所做的努力和贡献,学院(校)研究决定,在年度考核中被确定为优秀的人员,学院(校)将给予年度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同时,按考核综合评价和民主测评情况,各类人员优秀率在有关部门核定的比例的基础上再扩大到30%,这些人员也将作为学院(校)年度先进工作者,一并颁发荣誉证书予以表彰;对年度考核中的优秀(含上述提高人员)、称职(合格)、基本称职(合格)人员,在年终奖金分配上予以区别;不称职(不合格)的人员不得参与年终奖金分配;此外,年度考核结果还将作为学院(校)下一年度工作量和超工作量发放、岗位调整、职务变动和工资晋升的重要依据。

.组织与领导

年度考核工作在学院(校)党委的领导下进行。由学院(校)领导组成年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下设考核工作办公室,由人事处、党办、院办、工会、教务处、督导处、总务处负责同志参加,具体负责年度考核的组织协调工作。同时设立各系部考核小组,负责本系部考核工作的具体实施。系部考核小组成员由教务处、系部负责人和教学督导团成员、教研室主任及教师代表组成。考核的具体工作由人事处组织实施。

教师系列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标准

一、德(5分)

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上要求进步,关心国家大事,积极参加政治学习和学院(校)组织的各项活动,遵纪守法,能模范执行学院(校)各项规章制度,无违法、违纪现象和行为,为人师表、团结互助。满足上述条件即为满分,无故不参加政治学习或活动,每次扣0.5分。

二、勤(10分)

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服从学院(校)分配,能主动承担教学及其它任务,工作积极,认真完成教学工作任务,全年全勤,无迟到、早退现象即为满分。

每旷课一次扣5分,病事假每天扣0.2分。

三、工作量分(30分)

(一)年度教学工作量包括:课堂教学、实习两项。

(二)年度工作量根据两学期课表课时计算。

1、工作量的计算单班按实际上课时数计算,两班乘1.5,三班乘1.8,四个班乘2.0

2、专职教师全年工作量420学时,兼职教师全年工作量210学时为满分。每超过20学时加0.1分,最高加1分。工作量不满的,每少10学时扣0.5分,最多扣5分。

四、教学效果分(40分)

(一)教师教学效果由四部分组成,分别是学生对教师教学质量评价、学院(校)教学质量督导团综合评价、系部教研室评价、教务部门日常教学环节检查评价。

(二)评价体系中的四部分都有相应评价指标或等级,通过量化打分或综合评价,可得到每个教师的该项得分,再将各项得分乘以相应权重,然后相加之和,即为该教师本年度教学效果得分。

(三)教师教学效果评价内容、标准

1、学生对教师教学质量评价分

该项目总分100分,权重为0.6,折算后得分为60分。

具体评分标准见“学生评教打分及记分办法”

2、教学质量督导团综合评价

该项总分为100分,权重为0.1,折算后得分为10分。

教学质量督导团成员要根据学院制定的教师教学质量检评标准加大听课力度,通过听课和日常检查督导,对任课教师进行量化打分,督导团成员在每次听课后将打分结果交教育研究督导处,由教育督导处负责统计。

3、系部教研室评价得分

该项总分为100分,包含系部教研室日常教学环节评价70分和工作态度业绩等综合评价30分。权重为0.15,折算后得分为15分。

1)其中系部日常教学环节检查评价得分满分70分,采用倒扣分制,以每年上下半年的两个学期为时间限。每人年初初始分都为满分70分,违反者扣分。以下条目中,违反每项/每次扣5分,直至70分扣完。

A.      教师主动接受教学任务、不推辞、不挑拣;

B.      教师按时交授课计划;授课计划规范;

C.      成绩登记规范、认真,成绩册填写项目完整;

D.      教师没有迟到、早退情况之一;

E.      不请人代课或擅自离岗;

F.      教学文件检查时作业、教案、授课计划、教学大纲、实习计划、实习记录等没有不符合要求项;

G.      按时参加学院(校)组织的业务学习;

2)工作态度业绩等综合评价得分30

由系部评价团按照教师年度的工作表现、参加活动情况、完成系部交办的工作情况等方面制定标准综合打分。

将系部教研室日常教学环节评价得分和工作态度业绩等综合得分两部分相加乘以权重即为系部教研室评价得分。

4、教务部门日常教学环节检查评价得分

该项总分100分,权重0.15,折算后项目得分为15分。

教务部门日常教学环节检查评价得分采用倒扣分制,以每年上下半年的两个学期为时间限。每人年初初始分都为满分100分。

以下条目中,违反每项/每次扣5分,直至100分扣完。

教务部门日常教学环节检查评价包含以下具体条目:

A.      教师按时交考试试卷及补考试卷,试卷符合要求;

B.      教师按时登录上报考试成绩及补考成绩;

C.      成绩上交后没有改动;

D.      没有迟到、早退情况;

E.      随意停课、调课(按旷课处理)、请人代课或擅自离岗;  

F.      教学文件检查时作业、教案、授课计划、教学大纲、实习计划、实习记录、听课记录等没有不符合要求项;

G.      监考教师在考试时间不迟到、擅自离岗,且监考认真公正;

H.      上课统计到课学生人数;

I.      选用教材及时;

J.      按要求参加学院组织的教学会议、报告、观摩、全院性会议等;

K.      能按时完成教学部门临时安排的其他教学任务。

五、教科研分(5分)

仍按原标准执行。

其它系列专业技术人员、行政工勤人员年度考核标准    1

考核

项目

考核

内容

内涵标准及等级

A

B

C

D

1

政治

表现

关心国家大事。积极参加政治学习和学院组织的各项活动。热爱学院,热爱本职工作,有修养,团结互助好。

关心国家大事。自觉参加政治学习和各项集体活动。爱护学院,安心本职工作,团结互助好。

尚能关心国家大事。注意参加政治学习和各项集体活动。基本上安心本职工作。

不关心国家大事,缺乏全局观念,不经常参加政治学习和各项集体活动,不安心本职工作,修养较差。

2

职业

道德

遵守国家的法律和学院纪律,能模范执行各项规章制度。

遵守国家的法律和学院纪律,执行各项规章制度较好。

遵守国家的法律和学院纪律,一般能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

有违法违纪现象或执行各项规章制度较差。

 

1

工作

态度

有事业心和责任感,服从领导分配,全局观念强,主动承担工作任务,主动为教学服务,为师生员工服务,服务态度好,师生员工满意。

能服从领导分配,自觉承担工作任务,自觉为教学服务,为师生员工服务,服务态度较好,师生员工比较满意。

一般能够服从领导分配,接受工作任务,尚能够做到为教学服务,为师生员工服务,服务态度一般。

勉强接受工作任务,不认真、不负责,服务态度差,师生员工意见大。

2

出勤

情况

能严格遵守工作时间,按是上下班,出勤出力,全年全勤。

基本上能遵守工作时间,按时上下班,无旷工,全年病事假累计不超过10天(含10天)

一般能够遵守工作时间,无旷工。全年病事假累计不超过20天(含20天)

遵守工作时间较差,不能按时上下班,或出勤不出力,有旷工现象或全年病事假超过20

 

 

考核

项目

考核

内容

内涵标准及等级

A

B

C

D

1

 

具备履行本职岗位工作能力,能够顺利解决本职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工作能力强。

基本具备履行本职岗位工作的能力,一般能解决本职工作中遇到的有关问题,工作能力较强。

工作能力一般。

工作能力较差。

2

业务

技术

水平

能钻研本职业务、积极学习和掌握本职业务(技术)知识,业务(技术)水平高。

能注意学习和掌握本职业务(技术)知识,业务(技术)水平一般。

不注意本职业务(技术),水平一般。

不注意本职业务(技术)知识的学习和提高,业务(技术)水平较差。

 

完成

工作

任务

情况

能认真认真履行本职岗位职责,工作任劳任怨,努力完成组织上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工作量大,成绩突出,师生员工反映好。

能够履行本职岗位职责,完成本职工作任务,满工作量,成绩比较突出,师生员工反映好。

基本履行了本职岗位职责,完成了本职工作任务,工作量及成绩不突出。

履行本职岗位职责差距大,没有完成组织上交给的工作任务,师生员工意见大。

续表2

 

 

中层干部年度考核标准

一、德

1.政策水平和职业道德

内涵: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正确执行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全面贯彻学院的工作意图,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热爱学院,热爱本职工作;修养好;能为人师表;办事公道,作风正派,廉洁奉公,敢于抵制不正之风。

2.团结协作

密切联系群众,关心爱护师生;处室内部和处室之间互相尊重、互相配合好;善于听取不同意见,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团结好。

二、勤

1.工作态度

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工作勤奋,服从分配;认真负责地完成各项任务,在学院工作中起模范带头作用;积极为师生服务,为教学服务。

2.出勤情况

积极坐班,坚守工作岗位,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工作时间。

三、组织领导和工作能力

具有履行本职岗位的能力;全局观念强,工作有计划、有落实;善于思考问题,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强;能够调动群众的工作积极性,在群众中威信高;工作深入,有实干精神。

四、完成任务情况和工作效果

完成了年度责任目标和其他临时性工作任务,工作成绩突出,效果明显,师生员工评价好。

评价等级标准:

A、好。效果突出   B、较好    C、一般         D、较差

河南省林业学校先进科室(系部)评选条件

一、        科室(系部)人员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学习和政治活动组织得好,学习有内容、有记录,无无故缺席现象。遵纪守法,模范执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无违法违纪行为和现象。

二、        科室(系部)人员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为人师表,在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方面起模范带头作用。

三、        科室(系部)人员服从学校分配、团结互助,积极主动地承担教学及其它工作,按时完成教学(工作)任务,高质量完成年度管理目标。

四、        科室(系部)人员上班未有迟到、早退和矿工、旷课现象,未有重大教学和工作事故。

五、        科室(系部)人员关心爱护学校、热爱学校,个人或集体在校外取得和业务有关的荣誉称号给学校带来荣誉的。

六、        先进科室(系部)经民主评议后推荐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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