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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二届“河南林业职业学院最美学工”评选活动的通知
豫林院〔2020〕57号

作者:院办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20-09-17 浏览次数: 【字体:

各系、学生处、团委: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十九大精神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文件精神,不断加强和改

进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推动我院学生工作再上新台阶,努力培养和建设一支思想过硬、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素质优良的辅导员队伍,决定开展第二届“河南林业职业学院最美学工”评选活动。

一、活动目的

进一步加强学工人员和学生之间的交流与互动,充分展示我院学工人员的个人风采,在学工队伍中树立优秀榜样。

二、评选范围和名额

河南林业职业学院全体学工。各系推荐2名学管(包括各系学工、专职辅导员、专职班主任、专业班主任)人员参选;学生管理部门推荐3名(包括学生处、团委)人员参选;全校共评选出11名第二届“河南林业职业学院最美学工”。

三、评选条件

(一)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思想政治素质过硬;

(二)热爱学管工作,尊重理解、关心爱护学生,品德高尚,作风正派,办事公道,爱岗敬业,为人师表;

(三)能创造性地开展学生工作,工作方式新颖、有针对性,时效性强,能被学生广泛接纳;

(四)为人积极向上,乐观大方,稳重而不乏幽默,能吸引学生、影响学生、感染学生,在学生中有较强的影响力;

(五)工作成绩突出,事迹感人,深受所带班级学生欢迎,获得过校内校外表彰;

(六)担任辅导员、班主任3年以上,所带班级学生积极向上,政治思想先进,精神状态好,学习气氛浓厚,团结互助,凝聚力强,在校园精神文明建设、执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等方面成绩突出,无群体违纪现象,在“班级工作量化考核”中排名靠前者优先推荐。

(七)在学工领域工作满3年,近5年荣获过优秀学管或年终先进工作者,且在CN刊物上公开发表学生管理方面的论文至少1篇。

四、评选时间和评选办法

(一)此次评选活动按学院宣传、各系推荐、网络投票、专家评比、荣誉表彰五个阶段进行。

1.宣传阶段(2020年9月中旬)。学生处、各系在学工队伍中广泛宣传。

2.各系推荐阶段(2020年9月20日之前)。各系和学工部门按照评选条件推荐候选人。

4.网络投票阶段(2020年9月25日之前)。入围的候选人进入网络投票阶段,权重占30%。

3.专家评比阶段(2020年9月底之前)。由评选专家组对候选人进行评分,权重占70%,从中评选出11名第二届“河南林业职业学院最美学工”。

5.表彰阶段(2020年10月中旬)。召开颁奖典礼,对11名第二届“河南林业职业学院最美学工”进行隆重表彰。并对评选产生的11名第二届“河南林业职业学院最美学工”事迹,通过“河南林职院学生处”微信平台展播在全校广泛宣传,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

(二)评选办法

本次评选采取网络投票与专家评比相结合,入围选手经过网络投票和专家评比两个阶段,综合网络投票(权重占30%)和专家评比(权重占70%)分数,评选出第二届“河南林业职业学院最美学工”。

五、工作要求

1.各系及学管部门要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认真做好宣传推荐的各项工作,以本次评选活动为契机,积极树典型、立榜样,大力展示学工风采,激励学工士气,营造关爱学工群体的氛围。

2.各系及学管部门要对推荐的候选人在本部门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被推荐人员要认真填写《第二届“河南林业职业学院最美学工”评选活动推荐表》,提交不少于2000字的事迹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生活照高清电子版数张(文件名为“姓名”),各类获奖证书电子照和复印件(原件由所在部门审核)。事迹材料要详细介绍推荐人选的先进事迹,要有细节,有生动感人的具体事例,要求内容准确,生动翔实,感染力强,充分体现先进性、时代性和典型性。推荐表一式3份、事迹材料一式3份、获奖证书复印件一式3份、电子照片,于2020年9月20日前报送学生处,同时发送电子版。

3、对获得“最美学工”称号的学工,学院将给予一定的精神和物质奖励。

4、严格杜绝拉票等各种影响公正评选的行为,一经发现查即取消侯选资格。

2020-57 附件河南林业职业学院“最美学工”推荐表1.docx

                                                                                 2020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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