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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消防安全发给教职工的提示信息

作者:保卫处 来源:保卫处 发布时间:2016-11-10 浏览次数: 【字体:

1、学生宿舍、餐厅、图书馆、礼堂、实验室等学校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负责人员,应履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落实日常巡查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2、教职工宿舍严禁乱拉乱接电线,严禁使用电炉、电热杯、热得快、电饭煲等大功率电器。

3、请督促学生及时清理宿舍内和公共区域的杂物,警示学生不要在宿舍吸烟、使用明火和大功率电器。一旦发生火灾,宿管员要及时打开大门,组织学生疏散。

4、遇到老化、破损的电线、插座,请及时通知专业电工进行现场检查,及时更换更换,防止短路或过载引发火灾。

5、各位老师,请经常教育学生注意消防安全,组织学生及时清理教室和宿舍内的杂物,严防火灾事故发生。

6、学校食堂应加强燃气和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并定期组织清理油烟道,下班后应检查燃气和灶具,及时关闭气源、火源,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7、学校是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每名教职工应掌握扑救初期火灾的能力,火灾初起阶段,应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利用附近的灭火器、室内消火栓等消防设施,及时进行扑救。

8、发生火灾时,应引导学生沿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有序撤离到安全地带,以免引起踩踏事故。

9、电动自行车着火时易散发有毒气体,请不要在学校走廊、楼梯间、安全出口等处设置电动自行车充电装置。

1 0、扑救带电火灾,请使用干粉灭火器、二氧化碳灭火器效果好,切忌不能用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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