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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林业职业学院大学生文明行为规范

作者:姚海雷 来源:学生处 发布时间:2013-07-15 13:34:12 浏览次数: 【字体:

为规范学生行为,促进校园文明建设,优化校园环境,建立我院优良校风、学风,培养学生高尚的道德情操,按照《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的精神和教育部《高等学校校园秩序管理的若干规定》及《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特制定我院学生文明行为规范:

1、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增强礼仪、礼节、礼貌意识,不断提高自身道德修养,尊敬师长,团结友善。

2、自觉使用文明用语,衣着得体整洁,禁止穿运动短裤、超短裙、吊带装、背心、拖鞋出入教室及公共场所。

3、自觉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和要求,重礼节、讲礼貌,告别不文明行为,不打人骂人,不吸烟,不酗酒。

4、崇尚科学,弘扬正气,不参与赌博、封建迷信活动,坚决抵制网络等传媒的反动、迷信、淫秽等不良内容。

5、不在公共场所喧哗、起哄,严禁在教室、自习室、实验室内等校园内的任何场所吸烟、随地吐痰和乱扔果皮纸屑。

6、男女交往,举止得体,力戒轻浮、轻率。禁止在校园里、教室、食堂、宿舍及其他公共场所勾肩搭背,拥抱接吻及其他有背于公共道德的行为。

7、爱护公物,保护校园环境,爱惜绿地,禁止向窗外扔酒瓶等杂物,禁止在建筑物、墙壁、课桌上乱涂乱画。

8、文明就餐,自觉排队,爱惜粮食,勤俭节约。禁止在食堂内敲碗、喧哗、斗殴。

9、不准在校园内随意张贴或散发广告宣传品,杜绝传销。

学生应自觉遵守本公约,师生员工都有监督、制止校园不文明行为的义务和责任,学生文明纠察队有权对不文明行为进行批评教育及采取相应措施,并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对于在文明纠察队纠察期间,恶意顶撞不予配合的学生,学校将给与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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